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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员刘巧丽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信息来源:宁波民盟  信息作者:  发布日期:23-11-10  阅读次数:

      近日,《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印发,全国800个集体、800名个人受到全国妇联表彰。民盟盟员、宁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刘巧丽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据悉,我市法院系统仅有两人获此殊荣。

      刘巧丽长期从事家事审判工作,注重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曾被授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个人二等功一次、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两次,获宁波市人民法院“十佳优秀青年法官”“平安护航G20杭州峰会先进个人”,获宁波市妇联“最美妇联执委”等荣誉,相关调研文章曾获最高人民法院征文活动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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